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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會修正「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」第6條、第9條及第29條條文案,業經本府107年06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554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一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8/6/28
發文日期:2018/6/28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554B號
主旨:貴會修正「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」第6條、第9條及第29條條文案,業經本府107年06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554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一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地方制度法第54條第2項、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33條第1項規定暨內政部107年6月21日台內民字第1070428747號函核定辦理。
正本:雲林縣議會
副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府
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政府107年6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554A號令
  • 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、第九條、第二十九條修正條文